龙江镇乐龙路西庆段地块回填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
发布日期:2023-08-23 浏览次数:6,839
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成交候选人,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从2023年08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28日止,具体情况如下:
成交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投标报价(元) |
第一候选人 | 广东顺德巨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| 406506.20 |
1.竞标方式: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,最后报价最高的竞价人将确定为竞得人。最后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报价,否则出让人不予接受。。
2.业绩情况: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。
3.废标情况:经审定,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,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、第六十条规定,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出让人提出。出让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。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对出让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出让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出让人):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峰市政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0757-23368765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邮政编码:528318
代理机构: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8128769907
地址: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9号 邮政编码:528308
出让人: |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峰市政绿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|
日 期: | 2023年08月23日 |
注:1.废标情况: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(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),可填写《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》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出让人申请查询。
2.异议的提出和受理:如对本公示有异议,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(按参考格式)。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,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;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3.投诉的提出和受理:如对出让人答复有异议,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出让人的答复及投诉书(投诉书按参考格式)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